多米体育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用地面积约3.5hm2。院区分布6栋老旧建筑及2个大型设备机房,均建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部分建筑已鉴定为危楼,院区现状建筑呈危、旧、散、乱等特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且逐年增多,故审判法庭数量和面积已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原院区存在规划布局分散无序、审判区和办公区界限不明等问题,故亟需改造更新以挖掘新活力。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南邻金水区的城市主干路,道路两侧高楼林立,多以50m以上的公共建筑为主,是城市形象的主要展示面;北侧周边以20世纪80年代的5层家属楼为主,建筑布局较为凌乱。南北两侧的城市界面对比强烈,这种矛盾的环境直接影响建筑更新设计:既要充分展示新时代河南省法治形象,又需融入周边环境以降低对旧建筑的影响。
此次设计内容包括法院院区规划、原有办公用房改造和总建筑面积6.35万㎡的新建审判法庭楼布局。因此,如何合理规划新旧建筑功能,高效组织审判与办公功能动线,以及充分激发法院院区活力是设计面临的挑战。
通过对老院区既有建筑的踏勘和梳理,保留体量较大且主体结构较好的建筑多米体育。保留建筑为板式办公楼,过渡期间另辟审判入口,改造后兼作小法庭使用;北侧景观花园承载了历代司法人记忆,本次规划予以重点保留。建筑功能以法院审判业务用房
新建建筑采用“L”形规划布局,南侧6层,西侧3层。规划布局合理区分场地内外关系,不同流线类型在规划层面实现空间分流。南侧6层审判楼以舒展的姿态沿金水路有序展开,展示法院大气威严的建筑形象;西侧3层审判楼与街道尺度相得益彰。主楼和裙楼既主次分明,又完美融入周边环境。
外部空间与传统院落空间产生共鸣,秉承“宽堂、中庭、合院”理念,营造丰富多样的空间序列。
1)宽堂 南广场为礼仪广场,西广场为当事人入口广场,沿城市界面展开的广场给予建筑更多展示面,烘托中正大气的建筑立面形象。同时,加长的建筑立面巧妙地与金水路另一侧的“毛主席视察燕庄纪念亭”形成中正的对位关系。
2)中庭 新旧建筑之间形成中庭,营造过渡空间。16m通高采光中庭将阳光、自然风引入室内,打造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室内环境,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3)合院 三面围合的共享景观花园延续场地记忆,原有场地树木得以保留,可赏可游可览的景观空间提升了院区整体景观品质。
堂、庭、院功能明确,既彼此独立又互联互通,在满足业主多方使用需求的同时,可彰显城市形象及内外兼修的建筑形态。
项目用地两侧的高层公建立面以富有现代感的幕墙为主,对审判法庭楼的立面形象设计产生无形的压迫感,故采用横向展开、舒缓庄重的建筑形象以缓解周边建筑对城市界面的冲击,简洁的建筑形象彰显构建公正法治社会的司法初衷,向最淳朴的法律本源致敬多米体育。
建筑细节设计采用中西结合的方式,单纯的柱廊样式、硬朗的石材线脚使审判法庭楼在与周边高层建筑的对比中独树一帜,给人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较深的柱廊形成层次丰富的阴影关系,虚实结合,对比强烈,使柱廊犹如利剑,彰显司法建筑的刚毅及不容侵犯。建筑整体采用暖色石材,在表达刚毅形象的同时体现出中原文化底蕴。
办公楼采用与新建审判法庭楼同色的仿石材铝板幕墙进行立面改造,使院区新旧建筑融为一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楼内部有大中小法庭70余间(包含可容纳600人使用的大审判庭1间),以及信访接待大厅、立案大厅、法警训练中心、安防控制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附属配套用房多米体育。基于复杂功能和流线关系,设计在保证公共流线与限制流线各司其职且互不交叉的前提下多米体育,单独设计针对羁押人员的安全流线。
内部公共流线简洁明确,交通节点布置多组电梯,公共通道宽敞明亮,内院、天窗、高窗、中庭等为公共连廊提供充足的采光、通风,以改善室内微气候,舒缓人们紧张的情绪,同时可有效降低空调的使用频率,实现绿色节能。
空间理论家亨利·列斐伏尔认为空间包括物质、精神、社会3个方面。空间并非静止的容器,也不单是生活或竞技的舞台,而是空间特征与社会中各种人物的作用关系,即心理变化的双向运动关系。经反复研究和综合考量,按空间尺度、功能类型对空间层级和属性进行分类,以“多维共享”的新型空间模式创造既相互独立又互通共享的立体空间。建筑利用中庭、内院等共享空间分隔不同使用功能,构建多层次、立体的空间环境。
院区景观提升采用化整为零、聚合一体的设计思路,植物色彩顺应四季变化,辅以镜面浅水池,将植物的静美与水景的灵动有机结合。同时打造屋顶花园多米体育,呈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绿化空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已近2年,正如最初的设计设想,其简洁庄重的建筑外观、以人为本的功能布置、绿色自然的设计理念已成为展现河南省法治形象的新窗口。
[1]亨利·列斐伏尔 . 空间的生产 [M]. 刘怀玉,译 . 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